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省纪委监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要求,更好在学校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。现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受理方式予以公布,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。
一、问题线索受理范围
1.涉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问题;
2.涉及学校后勤管理专项整治问题;
3.涉及插手干预学校食堂、超市等经营场所出租整治问题;
4.涉及教育安全专项整治问题;
5.涉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问题。
二、不予受理范围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;
2.正在或者已经复议、诉讼、信访等程序的;
3.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。
三、投诉举报须知
1.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。
2.对存在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等行为,涉嫌犯罪的,将视情节轻重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四、举报方式
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0455-8301023
纪委办公室:0455-8301029
举报信箱设在致远楼一楼大厅
绥化学院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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